中國跆拳道協會專業教練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由中國跆拳道協會頒發的中國跆拳道專業教練員執教資格證書。證書獲得者必須參加由中國跆拳道協會組織的統一培訓和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為了保證該證書的嚴肅性、科學性和權威性,依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教練員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頒證機關
證書由中國跆拳道協會頒發,證書印有頒證機構的公章,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印制和頒發該證書。
二、統一注冊
證書采取全國統一注冊,統一編號,以保證在全國范圍內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三、統一管理
證書的審核、注冊、制作、發放、復審和www.chntkd.org.cn網站上相關信息的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國跆拳道協會統一負責。
四、參加證書考核及培訓的條件
(一)省級跆拳道體育行政管理機構推薦;
(二)長期從事專業跆拳道訓練工作;
(三)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過硬。
五、證書的使用
(一)證書只證明證書的持有者的跆拳道專業教練員資格能力,不能作為其身份和工作業績的證明。該證書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二)證書可作為報名參加全國跆拳道比賽和培訓的資質證明;
(三)未獲得證書的,不得參加由中國跆拳道協會及其下級協會舉辦的任何專業跆拳道競技比賽和培訓。
六、證書年審制度
(一)證書每年需年審一次,年審時間為當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證書自動作廢,年審費用為50元/年;
(二)持證教練員須每年接受中國跆拳道協會統一組織的培訓一次,作為證書年審的必要條件。
七、證書的有效性驗證方法
1、證書采用先進的防偽技術;
2、證書應蓋有中國跆拳道協會鋼??;
3、登錄www.chntkd.org.cn網站或電話010-87182928查詢。
八、證書丟失補領辦法
證書丟失者要及時通知中國跆拳道協會,提交遺失聲明。補領的證書頒證日期同原證書,但要注明為補領;證書編號使用原證書編號。同時繳納補領證書費用50元。
九、對于違規使用本證書處理辦法
若證書持有人將本人證書轉借他人或擅自涂改、添加證書內容,一經發現,證書管理機構將取消該證書編號,并在認證網www.chntkd.org.cn網站上予以公布。該證書持有者將不得參加與中國跆拳道協會及其下級協會舉辦的所有活動。
十、本管理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中國跆拳道協會。